兩個台灣青年在泰國因為運毒而遭到逮捕,最嚴重有可能面臨死刑。
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,昨天(六月三十日)首次前往探監,兩人身心都還算健康,只希望家人能前來看望他們。
六月二十二日,泰國肅毒局在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,抓到兩個台灣人,持有十二公斤的安非他命。他們正準備搭泰航到紐西蘭。
這兩個台灣人都是花蓮人,一個姓黃,一個姓廖。
被捕的消息傳回台灣後,家人都十分擔心,網友也發表在泰國走私毒品可能會判處重刑,甚至死刑。
經小編查證,這不是網路謠言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網頁上寫著:
持有、販售或製造毒品均屬違法行為,最重依泰國法律可判處死刑。
並且還有兩個實際個案:
一個於姓男子自稱幫朋友帶行李返回台灣,因為朋友要再去香港辦事。
結果於姓男子被逮捕,因為提不出證據證明行李是朋友所有。
被判三十三年有期徒刑,目前仍在服獄中。
另一個陳姓男子更衰。
他到泰國玩,要從帕府地區回曼谷,攔了一輛小貨車,花了五千泰銖搭便車。
沒想到小貨車被攔查臨檢,查獲大量海洛英。
陳姓男子稱與小貨車司機不認識,但是泰國法官不採信。
他被判了無期徒刑。
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派人到曼谷市懲戒毒所監獄探視兩人,告知他們,他們的家人委託很多單位來處理這件事,並瞭解他們現在在獄中的生活情形。
他們希望家人能來泰國看他們,在獄中的生活目前沒有什麼問題。
獄方特別將他們關押在有台灣受刑人的收容房內,有個能溝通講話的對象,減少適應上的困難。
另外提供寄信服務,家人也可以匯零用錢來。
駐泰代表處也和獄方協商,已讓獄方同意,家人可以探監。
他們非常驚慌,駐泰代表處提醒他們必須配合警方調查,也提供他們法律上的幫助和律師名單,他們可以自行找律師,或由公設辯護人來為他們辯護。
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,提醒更多人千萬別在泰國運毒(?),在哪裡都別運毒好嗎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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