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左為攜子跳日月潭的女子,右為他們留下來的兩雙鞋跟身分證)
越南籍張姓女子(四十歲)與丈夫結婚十二年,育有國小五年級的女兒及幼稚園的五歲兒子,她在檳榔攤工作,丈夫擔任板模工。
張女丈夫報案說,去年初妻子稱欠別人二十萬元,夫妻兩人大吵一架後,妻子曾帶兒子到日月潭欲跳潭尋短,被他及時制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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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他拿出房子及田地抵押借款,幫妻子還債,本以為事情已過去,日前卻又聽朋友說妻子跟人有債務糾紛。
前天清晨六時多,他出門工作時妻子及兒女都還在睡覺,回家後見妻子及兒子不在,卻在女兒臥室桌上發現妻子留下越南文的遺書,內容是:
「請原諒媽媽,沒辦法陪妳長大,妳要好好照顧自己,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,認真讀書,不要因為媽媽不讀書,是媽媽對不起爸爸。」
遺書中還要求,若找到遺體火化後要投入河中。
丈夫趕緊到日月潭畔尋找未獲,並報警,然而昨晚卻尚未找到兩人。
怎麼會這樣呢?真是個自私的媽媽,輕生就很不對了,還帶著無辜的孩子一起走,剝奪孩子活下來的權利!
唉,孩子何其無辜啊!
張老師專線:19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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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出去,自殺不能解決問題,帶著孩子一起走的行為更是不可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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