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上雖然鼓勵大家多做善事,但卻也存在著利用別人的善心,趁機圖私利的不肖人士。在剛過不久的聖誕夜中,就有一位好心人在北門郵局撿到了一把藍寶堅尼傘,他沒有多想就拿到警局報案,警方也開了遺失物的招領單,但沒想到幾天後失主竟然告他「竊盜罪」,而且還是因為這種超奇怪的理由…
Advertisement
▼他在北門郵局前的椅子上發現了這把藍寶堅尼傘,好心送到警局做遺失招領,當時警方也開了遺失物的招領單,幾天後卻反被失主控訴「竊盜罪」。
圖翻攝自爆料公社
據網友訴說的情況是,失主到了警局,竟然也不把雨傘領回去,反而一口咬定撿到的人犯了竊盜,要檢察官起訴他。理由是他認為「雨傘當初離開他身邊,回來找不到雨傘就算是被偷竊」,但明明失物早就離開了他的控制範圍,他這番歪理讓撿到的人百口莫辯。
失主在警局堅持要告人時,員警也花了2、3個小時的唇舌告訴他不要這麼小題大作,以及對方只是好心,但失主竟然堅持提告。讓撿到失物的原PO說自己現在精神壓力超大,還在等開偵察庭訴訟。
▼失主掉的藍寶堅尼傘只是便利商店集點後折價兌換的贈品,價格不過300元左右,讓撿到失物的人覺得自己真的超衰。
這個社會上當扯上自身利益時,不講理的瘋子就特別的多。可惜這位撿到失物的人原本的美意,卻被這種人糟蹋了。雖然最後應該還是告不成,但要牽扯上法庭就真的很衰啊!
而也有熱心的網友表示,這次就當學個經驗,若下次再碰到類似情形時,可以試著報警處理或直接請附近的警察來處理!倘若是非得當下趕緊拾起的東西,也可以先觀察附近有無監視器,撿到後隨即送往臨近派出所,而監視器就能成為日後自保的工具了,提醒大家撿到東西時還是要多多小心吧!
via
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
FACEBOOK粉絲留言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