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64070904-0ac434

我今年二十一 歲,媽媽在我十歲那年就離開了,我父親娶了一個後媽,她也帶了個十一歲的女兒來,我的姐姐,因為條件很差,所以沒有再生了。這十年,我雖然是家裡最小的一 個,卻是幹活最多的一個,我要給全家人洗衣做飯,洗碗,幹家務活,爸爸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,所以什麼都不知道,(當然,我也不敢說,爸爸帶回來我跟姐姐的 新衣服什麼都是被姐姐穿掉的,而我永遠只能穿她不要的,我記得第一次不懂事跟爸爸說後媽對我不好,我爸爸跟她吵了幾句,然後出去打工,我就被後媽打的很 慘,也不給我飯吃,餓了幾天,等我長記性了,才給我飯吃,從此我就學乖,再也不敢說半句不好。)

Advertisement

我上到高中就輟學出來打工了,我要賺錢給姐姐,供她上大學。

我在一家紙盒包裝廠工作,因為勤快,做事踏實,我被提升到了小組長,組裡來了一個比我大一點的男生,(聽說是暑假勤工儉學,磨練的大學生)他真是很有學問的 人,但做事卻笨手笨腳,經常做壞,我就耐著性子一點點帶他,教他,兩個月的假期下來,他變得非常能幹,也跟我確定了戀愛關係,因為大學沒畢業,我們是秘密 談戀愛的,他鼓動我念書,讀夜校,教我電腦考級什麼的,我們穩穩地談了三年戀愛,我也從廠子裡的小組長做到了業務經理這塊。

男友大學畢業了,又回到紙盒廠,做著基層工作。

剛滿結婚年齡,我後媽就逼著我找對象結婚,我說有這個男友了,她嫌棄太窮,大學生剛畢業,沒車沒房,還打工,不同意,非得要我嫁給村長的兒子,各種逼迫。

我男友知道了,帶我先回家,我才知道這個紙盒廠是他家的小產業,他家有個公司,還有好幾個門市,他基層打工也是鍛鍊自己,他父母是白手起家的,所以很喜歡我這個踏實的人,在婚事上並沒有為難。

我 帶男友回家後,等不及我男友表明身份,我後媽就各種刁難,最後現實的說要一百萬聘禮,不然就讓我男友滾,我男友甩出支票,亮出身份後,我後媽竟然還是不同 意,還當著我的面竟然介紹我姐姐給他,說姐姐是大學生,又漂亮,跟他更合適,我沒文化,跟他不是一個世界的人,玩玩就算了。

男友拉著我離開了家,他說這個是魔窟,根本不能再呆了,以後也不讓我跟家人有往來,我就這樣跟我男友在一起,我以後會不會被瞧不起呀?

回覆:當然不會被瞧不起,你後媽的做法,你男友鄙夷,說明他是一個正直,善良的人,她之前當你免費用人,後來當你免費取款機,現在竟然當面搶你男友給姐姐,讓她有多遠滾多遠
via
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