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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蒂芬(StevenNelms)和葛蕾莉(Glory)結婚邁入第3年,兒子以斯拉(Ezra)也3歲了。當初他經過一番掙扎,考量到家庭收支狀況,終於決定對老婆說:「不如妳專心在家帶兒子好嗎?」善體人意的葛蕾莉答應了。

然而最近他在部落格寫下一篇充滿自責的文章,經過詳細計算葛蕾莉為家裡做的每一件事以後,他得出一個結論:「我請不起我老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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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老婆每天在家照顧我們的兒子,她要換尿布、餵奶、陪他玩;當兒子想睡時要拍拍,哭鬧時也要安撫他……這些都還只是最基本的工作。」

「是沒錯,我老婆就是我兒子的媽媽,有些人認為這是身為父母理所當然的付出,可是若真要計算,依然可以將這些『服務』量化成具體的價格。」

根據計算結果,史蒂芬算出了這些數字:
全職保母的平均週薪─705美元,或每年3萬6660美元
打掃工作─每週100美元,或每年5200美元
家庭採購─每週260美元,或每年1萬3520美元
做菜─每週240美元,或每年1萬2480美元
財務助理(打理家計)─每週工作5小時,總計75美元工資,或每年3900美元
表現得體的互動(如出席晚宴)─每年3次,每次4小時,時薪75美元計,或每年900美元
洗衣服─每週25美元,或每年1300美元

「也就是說,我老婆每年至少應該獲得7萬3960美元(約227萬台幣)的薪資,這還是一個極為羞辱的數字,但我連這個薪水都付不起。」

「每次她想買甚麼東西時,我的反應都會讓她覺得有點罪惡,更讓她以為自己對於家庭收入的貢獻不如我。現在想想,我真該為這樣的自己感到羞恥。」

「她愛我、愛兒子,愛我們這一個家,因此她不覺得做這些事應該得到薪水或稱讚。但要是她知道她做這些事的價值幾乎是我薪水的2倍時,肯定不會再覺得有罪惡感了。」

一晃眼,時淒也從在家嗷嗷待哺的小屁孩,長成必須自行打點生活的大人,這時才知道要維持一個「家」的運作,即便是倒垃圾、洗衣服之類小事,加在一起也能那麼煩人。但也因為經歷過了,體會到沒甚麼事是理所當然的,才開始學會感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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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